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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充分肯定我省公共法律教育工作
发布时间:2014年04月22日作者:省司法厅

   公共法律教育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应用的一种法律援助服务方式,是由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,通过编辑法律信息工具包或者法律读物、举办诉讼当事人专题研讨班或者课堂教学活动、编写剧本或电视节目、制定辅导计划、开通网站和播客、提供多种语言电话服务或者采取其它活动方式,重点针对特定群体——潜在的法律援助需求人员提供法律信息和法律建议。

  为了积极推广这一新的法律援助形式,2013年,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在全国实施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,确定我省为首批试点单位。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厅党委的重视指导下,省法律援助中心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工作任务,制作印发了《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——医疗保健用品消费篇》。由于取得较好工作成效,2014年4月,省法律援助中心受邀请参加2014年度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培训会,向2014年度公共法律教育推进计划的8个试点省(区、市)代表介绍了经验和做法,得到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。(省法律援助中心)